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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人可以剝奪我們生存的權利

據報導,兒童福利團體近日進行一項調查,統計後發現,到八月為止,發生了20起殺害孩童事件、28起重大兒虐的案件,而且有18名孩子因此離開人世。

人道主義者L. 羅恩 賀伯特先生所提倡的「世界人權宣言」提到我們生而平等而且都是自由的、沒有折磨及生存的權利。但事實上生活中不斷上演著違反人權的事件,這顯示了這樣的行為不只違反人權,也是開祥和社會的倒車。

因此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1日在一中街水利大樓廣場舉辦支持世界人權宣言的簽署活動,志工也贈送一份甚麼是人權宣言手冊給民眾,讓他們真的可以瞭解甚麼是人權。

山達基教會的志工呼籲國人要重視自己的人權。如果您想幫忙「落實世界人權宣言連署運動」,或是要索取「什麼是人權?」傳單,可洽詢山達基教會人權部門賴慧玟,電話(04)23296779
 

訊息來源:財團法人山達基教會

轉貼自http://www.u369.com.tw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article&id=484:2012- 

點閱數:  更新時間:2012-09-07 15:16:56 【列印此頁】 【關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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